映象焦作讯(记者周凯 实习生薛静 通讯员张建忠)王某申请执行成某、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二被执行人共欠申请人借款30000元,两年来,由于利息过高,执行干警多次做工作无果,且二被执行人也无偿还能力。
集中执行第二战役开始后,执行干警张爱君通过给二被执行人晓之以法,动之以理,并给申请人做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二被执行人偿还申请人两万元,剩于款项在2017年8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目前此案已顺利执结。
原告杨某与被告崔某经媒人介绍认识。2013年9月25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双方订婚时,原告支付被告彩礼21800元,被告回赠1800元。结婚时,原告支付被告彩礼40000元。原告给被告买了金项链、金耳钉和金戒指。2014年6月30日,双方生育女儿叫杨某某。
2016年12月3日10时许,在沁阳市覃怀办事处东20米处路北一卖肉店门口,因倒垃圾问题,打扫卫生的周某某与卖肉的原告田某发生争吵,当时周某某的儿子周某看到原告在与自己的父亲争吵,并辱骂自己的父亲,就上前朝原告的脖子上打了一拳。
银行账号有大额交易记录,就是赖着不愿还钱。日前,沁阳市沁园办事处南大街的被告人武卫卫被沁阳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罚金2000元。
自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阳市支行诉称,关于自诉人与被告人赵荣民为借款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沁阳市公证处作出(2012)沁证经字第21214号公证债权文书公证书,自诉人于2014年9月2日向沁阳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赵荣民逃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赵荣民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要求以拒不执行裁定罪追究赵荣民的刑事责任。
2017年7月19日,自诉人朱长合以被告人丁建拒不执行判决为由向沁阳市公安局提出控告,沁阳市公安局下达书面答复,建议朱长合提起刑事自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告人丁建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沁阳市一退休职工纪玉珍拖欠他人借款30000多元,该案申请执行后,依法冻结纪玉珍银行存款5551.91元。日前,沁阳市人民法院以纪玉珍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法院判决水丁丁支付吴芳芳医疗费等共计44136元。该案申请执行后,水丁丁仍拒不执行。日前,被告人水丁丁以拒不执行执行判决罪,被沁阳市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自诉人沁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葛村信用社诉称,关于自诉人与被告人张红亮为借款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沁阳市公证处作出(2014)沁证经字第02017号公证债权文书公证书,自诉人于2017年2月22日向沁阳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内容为,被告人张红亮支付自诉人沁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葛村信用社人民币150000元及利息。
采取罚款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日前,沁阳市王召乡马铺村的农民杨涛被沁阳市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罚金3000元。
家有小型客车 ,就是欠钱不还。日前,沁阳市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被告人罚金1000元。
将人打伤后拒绝赔偿,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又拒不执行。日前,沁阳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拒不执行判决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梁根有期徒刑九个月。
自诉人吕建军诉称:关于自诉人与被告人张瑞超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沁阳市人民法院作出(2015)沁民一初字第00233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人张瑞超拒不履行,自诉人于2016年7月21日向沁阳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银行账号有大额交易记录,就是赖着不愿还钱。日前,沁阳市沁园办事处南大街的被告人武卫卫被沁阳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罚金2000元。
在穷尽执行措施后,被告人仍拒绝履行法院调解文书确定义务。日前,沁阳市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被告人吴德意被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银行账号有大额存款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报告财产。日前,家住沁阳市覃怀办事处县南街的被告人杨某被判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