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焦作讯(记者 周凯 实习生 薛静 通讯员 蒋若涵)日前,山阳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袁某拒不执行判决罪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袁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
经了解,被告人袁某系法院判决生效的一起借款纠纷案件中承担连带责任人,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袁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并于2015年4月1日至4月9日期间在农行某支行先后存款9次,合计158496.39元,又于2015年4月10日一次性取款消费15万元,恶意转移收入,严重失信,致使判决无法执行。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破解执行难,山阳区法院加大工作力度,穷尽执行措施,于8月17日,在公安的配合下,一举将袁某抓获。袁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家属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将22万元执行款汇入山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账户,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持执行。任何人试图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之前案件被执行人王某费尽心机利用各种手段,长期逃避执行。山阳区法院通过各种途径,终于找到了王某,并将其送进了拘留所。
同村居民李某与宋某因耕地问题发生纠纷,大打出手,最终使同村居民宋某受伤住院,后经山阳区人民法院判决,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并赔偿宋某12000元,在履行期限后李某并没有对宋某进行赔偿。
9月11日早晨,还没到上班时间,山阳法院门口就围了一群人,原来他们是一大早就从家里赶过来,向山阳法院民事法官孙东东和执行干警朱永杰送来两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表示谢意。
为提高青少年是非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9月8日下午,山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蒋亚杰应焦作市墙南村第二十六中学邀请,为该校200余名初中学生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知识法律讲座。
8月27日,山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来了一位愁容满面的女子,她说明了来意。她叫李某,今年47岁,2016年因一段失败的感情被诉至法院,今天是主动来交执行款的。
家住焦作市山阳区的被执行人宋某某,在法院生效裁判做出后先是玩起了失踪,被逮着后又谎称没钱履行,谎言被识破后又试图以部分履行逃避承担全部责任,最终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其不仅该还的钱一分不少,还因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被罚款5000元,宋某某因此后悔不迭。
近日,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李某被山阳区人民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日。被拘留7日后,李某积极让家属筹钱与申请人曹某达成和解,并交付了案件款5000元。
)8月15日下午,申请执行人许某芝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地对办案人员说:“感谢山阳区法院!感谢执行法官!欠了我六年之久的钱终于要回来了!”
山阳区法院执行局集中警力于8月20日清晨再度出击,又成功抓获一名长期躲避在外的被执行人。
2017年8月,当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张某时他紧张地说:“法官,再给我点时间,我把钱凑齐打到冻结的银行卡里,千万不要给我上黑名单。”
“我就算借钱,也得把我儿欠别人的钱还上,不能让他在外面工作处处受限,俺们在村里也抬不起头呀。”一位七旬老父亲拉着承办法官说。情况是这样的,原来王某申请执行孙某交通肇事一案,虽然标的不多,但自山阳区法院立案受理以来,被执行人孙某一直在规避执行,多次联系都拒不到法院履行义务。经查,其无财产可供执行。
2017年8月17日中午,焦作市某工厂房屋内,正开着空调和朋友玩麻将的司某面对着突然到来的执行干警,乖乖的束手就擒。这位长期和执行干警玩“躲猫猫”的老赖最终被拘留15天。
毋某、张某等9名人员是焦作市某机器厂员工,但某机器厂解除了与9名员工的劳动合同。为此,9名员工与某机器厂产生劳动争议。经焦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焦作某机器厂支付9名申请人赔偿款共计18万元。裁决生效后,该机器厂拒不履行,遂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百善孝为先,山阳区人民法院在“夏季雷霆”执行活动中,以民生为重,关爱老人,着力执结老年人赡养等案件。
明明有钱就是不想还,狡猾的“老赖”一再向法院“哭穷”,听说要将其拘留马上将执行款交到执行法官手中。8月22日,山阳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