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焦作讯(周凯 薛静 张俊杰)“法官,真是谢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们的血汗钱都不知道要到什么……”山阳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领到拖欠工资执行款的农民工王某紧紧握着执行干警的手,一遍遍激动地说道。8月22日,山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全力出击,为农民工成功追回拖欠的工资5万元,有力地打击了“老赖”拒不执行的行为。
2011年,被执行人李某分包了某宾馆的水电安装工程,李某叫王某找人来干,王某找来数名民工干活,活干完后,李某却拖欠了王某等人工资5万元。王某等人多次索要未果后,将李某诉至山阳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李某支付原告王某工资共计5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却一直未按期履行法律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局干警多次寻找李某,李某电话一关,躲了起来。经查询,也未发现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8月22日中午,申请人王某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开车去学校送孩子报道,接到电话的执行局干警迅速出击将李某抓获。李某被抓到执行局后,还是不愿给王某工钱,但听到执行法官说李某犯的是拒执罪,要被拘留后,李某一下子蔫了,赶紧打电话叫人送钱,当天晚上王某就拿到了民工的血汗钱,王某感激万分。
马某因企业亏损为由向王某借款80万余元。借款到期后,经王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马某诉至山阳区法院。山阳区法院2014年判决马某支付王某欠款80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马某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后王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月11日,丁某为了逃避执行,将麻将桌上赢来的钱藏在了内裤中。没想到自己在拘留所体检时,内裤一脱,钱掉了一地。山阳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将丁某拘留15日。
2017年8月7日,山阳区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的强制措施执行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案件,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履行遭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
2013年,谢某雇佣吴某在其工地务工。直至2014年2月谢某欠吴某工资共计3万余元未支付。吴某遂将谢某诉至山阳区法院。2014年5月,经法院判决,判令谢某应支付工人吴某劳务工资3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谢某却不履行义务。吴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4年7月,刘某向顾某借款12.6万余元。借款到期后,刘某未按时还款,并一拖再拖。顾某经过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刘某诉至山阳区法院。经法院判决,判令刘某支付顾某欠款12.6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顾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3年5月,朱某向崔某借款35600元,迟迟不肯还钱,经崔某多次催要,朱某仍不还款。崔某遂将朱某诉至山阳区法院。山阳区法院判决朱某支付崔某35600元。判决生效后,朱某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崔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4年,石某将被害人李某约至焦作市山阳区某银行门口,石某持其姐姐某银行的信用卡,以让“被害人帮忙还信用卡,给予一定好处费”的名义,骗取李某13000元。之后石某又驾驶黑色小轿车窜至焦作市山阳区某小区附近,石某持某银行信用卡来到某小区被害人魏某的门面店内,将信用卡给被害人魏某,以相同理由,骗取魏某25000元。
侯某向朋友王某借款50万元用于生意周转,但还款期限届满后,侯某却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将侯某诉至山阳区法院,经诉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侯某仍未按期履行50万元及利息的还款义务,王某遂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2年,高某雇佣李某当货车司机,因在工作期间未履行保管义务,致使高某货车丢失,于是高某将李某诉至山阳区法院,山阳区法院判决李某赔偿高某5万元损失。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拒不履行义务。高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2年4月28日、2013年3月19日,靳某分别向赵某借款各20万元,总计40万元,并向赵某出具了借条。靳某仅结息至2015年6月30日,其后,本息均未偿还。经赵某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将靳某诉至山阳区法院。经山阳区法院判决,判令靳某偿还赵某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靳某仍拒不履行偿还义务。赵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张某因公司出现问题向梁某借款23万元。借款到期后,张某迟迟不肯还款,经梁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张某诉至山阳区法院。经法院判决,判令张某支付梁某23万元及利息。由于张某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梁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欠债不还,法院判决后玩起了“躲猫猫”,没想到微博暴露了他的行踪,焦作市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顺藤摸瓜”找到了被执行人佘某。
8月1日上午,申请人郑某手持锦旗及感谢信来到山阳区法院执行局。将锦旗及感谢信送给了执行干警们。“你们这种大无畏精神,使我们感动万分,你们真的是当今的好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郑某感激的说道。“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执行干警回道。
“百善孝为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近日,山阳区法院执行局采取司法威慑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拒不支付赡养费案。
李某系焦作某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公司运作出现了问题,便向好友王某借款45万元。借款到期后,李某迟迟未还欠款,王某无奈将李某诉至山阳区法院。经法院判决,判令李某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王某所有欠款4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王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