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焦作讯(记者 周绡凯 实习生 薛静 通讯员 李海波 时俊亚)12月17日上午10点,申请执行人杨某来到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公正神速,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李海波的手中,表达对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2016年1月11日,王某因资金周转向杨某提出借款10万元,因王某父亲与杨某系老同学,且王父出面为儿子讲情,并出具承诺书进行担保。遂杨某同意借款并约定月息1500元,于三个月后归还。约定到期后,王某却迟迟未还。杨某诉至中站法院,法院判决王某于十日内偿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26000元;王父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未履行欠款,杨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当即向二位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履行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王某负债累累,且已不知所踪。执行干警对王父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在其名下几张银行卡里发现存款共计59932元整,执行干警当即依法予以冻结并进行扣划。后执行干警发现其中一张银行卡每月有稳定收入,经查明系王父退休工资账户。在与王父沟通无果后,执行干警当即作出扣留被执行人工资款执行裁定书,向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每月从王父银行账户扣留提取3000元,并将扣留提取的款项逐月转入申请执行人杨某账户,直至欠款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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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对张某住宅进行现场搜查,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为扎实推进执行工作“一性两化”(强制性、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坚实保障,马村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队伍的建设,聘请和抽调专人,并由法警大队大队长崔劲勋同志负责此次警务化训练工作。
1月16日下午,伴随着整齐划一的口号声,焦作马村区法院对执行局新招录的一批书记员进行了严格的警务化集中培训,参训的书记员们以饱满的热情参加了此次培训。
近日,被执行人白某主动来到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偿还所有欠款。
廉玉光,中共党员,现任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2019年1月4日上午,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召开信息化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武喜安主持,全体干警参会。
该院于2017年10月11日立案受理了原告杨某与被告马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官依法受理后,判决马某归还杨某本金及利息共计6.2万元。
在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屡次拖延时间、逃避执行的的被执行人白某幡然悔悟,与申请人徐某达成和解协议。
焦作市山阳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利用元旦假期,抓获被执行人张某,当即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