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焦作讯(记者 周绡凯 实习生 薛静 通讯员 李海波 时俊)焦作市中站人民法院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使得其主动履行了全部案款的给付义务。
2017年1月10日,买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与邢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了邢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买某在该起交通事故中负全责。这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经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除去保险公司所要承担的部分,买某应赔偿邢某74920元。判决生效后,因买某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中确定的义务,邢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买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干警向买某说明了应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及拒不履行判决可能产生的后果,但买某仍然拒不配合履行。经过几轮劝说,买某始终不愿意配合执行干警的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当场对买某作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的决定,并直接将买某送到了拘留所。买某被带上手铐的那瞬间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立刻给家人打电话让其把全部赔偿款打进法院指定的账户。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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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站人民法院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使得其主动履行了全部案款的给付义务。
在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白某拿到9350元执行款,并与杨某握手言和,解开往日的矛盾和纠纷。
11月21日,被执行人严某慑于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王某与乔某在焦作市中站区法院执行局接受调解,经过双方协商,最后乔某终将12900元欠款交在了王某的手中,两人笑泯恩仇,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得到顺利执结。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迎检执行两不误,在努力做好迎检工作的同时,对未结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蔡某进行司法拘留,使其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
近日,马村区人民法院就判决了一起拒执罪案件,营造了尊重生效判决,崇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