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焦作讯(周凯 薛静 蒋若涵)9月1日下午,被执行人姜某主动现身山阳区法院执行局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承办案件的执行法官联系了申请执行人周某,将姜某欠周某的2460元钱还给了周某。还完钱的姜某请求执行人员尽快将其从全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上撤下来。原来,姜某近期想要去海南旅行,但在买机票时被拒,因为其名字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上。
2015年,姜某在周某的化妆品店里累计消费了2460元,2015年7月27日姜某在消费清单上签名认可了该价款,但周某多次追要其欠款,姜某均未支付。2016年,周某将姜某诉至法院,山阳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判决姜某偿还周某货款2460元,判决生效后,姜某一直未履行义务。2017年2月,周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姜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查询了其名下财产,但均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此次姜某主动现身法院偿还欠款,是因为亲身体验了失信人名单给其带来的不便,彰显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威力。
9月6日上午,山阳区人民法院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及执行款集中兑付大会。对焦作市某机器厂涉及的系列案件款进行了集中兑付,向9名申请执行人共兑付18万元。
8月31日,山阳区法院对高某等七人寻衅滋事案作出一审判决。针对七被告人的“村霸”行为,依法判决七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刑罚。
2014年,申某驾车不慎将刘某撞伤,山阳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申某赔偿原告刘某医疗费等共计4万元。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申某拒不履行付款义务。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营造打击拒执犯罪的强大舆论氛围,今年以来,山阳区法院积极做好执行宣传工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舆论支撑,有力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通过宣传,震慑一些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
8月22日中午,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举报,长期外出躲避执行的“老赖”王某回到家中。干警顾不上吃饭,马上通知其他干警迅速出击,成功将王某抓获。
“法官,真是谢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们的血汗钱都不知道要到什么……”山阳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领到拖欠工资执行款的农民工王某紧紧握着执行干警的手,一遍遍激动地说道。8月22日,山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全力出击,为农民工成功追回拖欠的工资5万元,有力地打击了“老赖”拒不执行的行为。
马某因企业亏损为由向王某借款80万余元。借款到期后,经王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马某诉至山阳区法院。山阳区法院2014年判决马某支付王某欠款80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马某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后王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月11日,丁某为了逃避执行,将麻将桌上赢来的钱藏在了内裤中。没想到自己在拘留所体检时,内裤一脱,钱掉了一地。山阳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将丁某拘留15日。
2017年8月7日,山阳区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的强制措施执行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案件,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履行遭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
2013年,谢某雇佣吴某在其工地务工。直至2014年2月谢某欠吴某工资共计3万余元未支付。吴某遂将谢某诉至山阳区法院。2014年5月,经法院判决,判令谢某应支付工人吴某劳务工资3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谢某却不履行义务。吴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4年7月,刘某向顾某借款12.6万余元。借款到期后,刘某未按时还款,并一拖再拖。顾某经过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刘某诉至山阳区法院。经法院判决,判令刘某支付顾某欠款12.6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顾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3年5月,朱某向崔某借款35600元,迟迟不肯还钱,经崔某多次催要,朱某仍不还款。崔某遂将朱某诉至山阳区法院。山阳区法院判决朱某支付崔某35600元。判决生效后,朱某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崔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4年,石某将被害人李某约至焦作市山阳区某银行门口,石某持其姐姐某银行的信用卡,以让“被害人帮忙还信用卡,给予一定好处费”的名义,骗取李某13000元。之后石某又驾驶黑色小轿车窜至焦作市山阳区某小区附近,石某持某银行信用卡来到某小区被害人魏某的门面店内,将信用卡给被害人魏某,以相同理由,骗取魏某25000元。
侯某向朋友王某借款50万元用于生意周转,但还款期限届满后,侯某却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将侯某诉至山阳区法院,经诉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侯某仍未按期履行50万元及利息的还款义务,王某遂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2年,高某雇佣李某当货车司机,因在工作期间未履行保管义务,致使高某货车丢失,于是高某将李某诉至山阳区法院,山阳区法院判决李某赔偿高某5万元损失。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拒不履行义务。高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