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11日从市环保局了解到,焦作市近日公布了6月份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11个县(市)区共扣缴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1213.6万元,发放奖励金21.4万元,合计扣缴补偿金1192.2万元。
据悉,此次生态补偿金扣缴是按照《焦作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焦作市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以各县(市)区今年6月份PM10、PM2.5、优良天数3项指标数据和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考核数据为依据,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谁损害、谁补偿的原则进行扣缴。
其中,马村区扣缴252万元,示范区扣缴164万元,中站区扣缴140万元,山阳区扣缴138万元,解放区扣缴116万元,武陟县扣缴78万元,修武县扣缴26.2万元,沁阳市扣缴114.4万元,温县扣缴58.4万元,孟州市扣缴76.6万元,博爱县扣缴28.6万元。(记者 高新忠)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因境内河流水质超标,宝丰、鲁山、叶县、石龙区、舞钢市被市政府扣缴生态补偿金共计103.18万元。根据2016年省、市环保监测部门对各县(市、区)河流断面的检测情况和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宝丰县扣缴生态补偿金8.2万元,对鲁山县扣缴生态补偿金36.72万元、对叶县扣缴生态补偿金17.94万元,对石龙区扣缴生态补偿金34.55万元、对舞钢市扣缴生态补偿金5.77万元。
4月20日,据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白龟湖上游4条入湖河流2016年的水质超标情况和有关规定,市政府对鲁山县、宝丰县、新城区扣缴白龟湖生态补偿金共计284万元。
我省生态补偿金“7月账单”昨日上午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以下简称省环保厅)对外发布。今年7月,全省生态补偿工作共支偿金额1910.4万元,得补金额1712.6万元。
我省“生态补偿”开出6月“账单”。大河报记者昨日傍晚从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下简称省环保厅)获悉,今年6月,在全省18个省辖市生态补偿金中,郑州支偿最高,信阳市得补最多。
7月7日,市长宋殿宇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会议指出,6月25日,《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出台,标志着“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收益”在我省实现每月兑现。
近日,我省出台《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正式实施生态补偿制,通过阶梯式奖罚的方式,促使地方政府采取措施,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分管水环境治理的调研员李莉、大气污染防治处副处长周峰等也分别介绍了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目的和意义。通过实施生态补偿奖惩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以经济杠杆撬动大气污染治理,促进落后地区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尽快改善当地环境空气质量。
6月28日,省环保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省政府办公厅已经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我省全面实施月度生态补偿制度,以经济奖惩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据介绍,按月度实施生态补偿在全国尚属首创。
我省已正式出台《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实行激励和约束并重的生态补偿机制,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助力环境攻坚。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因境内河流水质超标,宝丰、鲁山、叶县、石龙区、舞钢市被市政府扣缴生态补偿金共计103.18万元。根据2016年省、市环保监测部门对各县(市、区)河流断面的检测情况和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宝丰县扣缴生态补偿金8.2万元,对鲁山县扣缴生态补偿金36.72万元、对叶县扣缴生态补偿金17.94万元,对石龙区扣缴生态补偿金34.55万元、对舞钢市扣缴生态补偿金5.77万元。
4月20日,据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白龟湖上游4条入湖河流2016年的水质超标情况和有关规定,市政府对鲁山县、宝丰县、新城区扣缴白龟湖生态补偿金共计284万元。
摘要
焦作市今日至后天具体天气预报如下:14日,多云到晴天,偏东风2~3级,气温22℃~34℃;15日,晴天间多云,东南风2~3级,气温22℃~35℃;16日,晴天间多云,东南风2~3级,气温23℃~36℃。
8月8日21时19分,四川省阿坝州九寨沟县发生7.0级地震,焦作市有89名游客(不包括散客)滞留当地。 地震发生后,市旅游局与全市各旅行社积极联系,核查焦作游客在九寨沟旅游和安全情况,指导、督促旅行社做好震区游客安置工作。
近日,河南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妇瘤一区成功为其进行了子宫内膜癌近距离放疗。据了解,该院此次妇科肿瘤近距离放疗的成功开展,不但使焦作市妇科肿瘤后装放疗技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而且填补了焦作市乃至整个豫北地区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