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山阳区召开棚户区改造推进会议。该区区委书记卢希望,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建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当前,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顺利,形势喜人。各村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营造起浓厚的宣传氛围。在改造工作中,村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团结一致向前冲,紧紧围绕城中村改造,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包村干部、市直工作队、区直干部要深入每家每户了解掌握情况,按照既定方针坚定不移地推进。各分包街道、各局委在这次工作中,要把南水北调绿化带征迁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扬出来,用“5+2”“白+黑”“晴+雨”等方法,为改造工作顺利开局奠定基础。
会议要求,全区上下要乘势而上,深入研究各改造村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要把大政策和具体村情结合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要派出律师讲解大政方针和法律知识,把国家的有关政策宣传出去,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推动工作,引导广大村民在政策和法律范围内解决自己的问题;各分包单位要严把时间节点、倒逼工作,同心协力、理直气壮,大张旗鼓、挺直腰板给群众做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进一步加快征迁速度。
会议还对前一阶段工作中的先进村进行了表彰。(林瑞芳)
7月31日晚,山阳区召开“四城联创”工作推进会,传达贯彻当天下午召开的全市“四城联创”第五次工作例会精神和市委书记王小平在会上的指示要求。会议还通报上周督导情况,对先进街道和区直部门进行表彰;后进街道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欠债不还,法院判决后玩起了“躲猫猫”,没想到微博暴露了他的行踪,焦作市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顺藤摸瓜”找到了被执行人佘某。
8月1日上午,申请人郑某手持锦旗及感谢信来到山阳区法院执行局。将锦旗及感谢信送给了执行干警们。“你们这种大无畏精神,使我们感动万分,你们真的是当今的好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郑某感激的说道。“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执行干警回道。
“百善孝为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近日,山阳区法院执行局采取司法威慑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拒不支付赡养费案。
李某系焦作某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公司运作出现了问题,便向好友王某借款45万元。借款到期后,李某迟迟未还欠款,王某无奈将李某诉至山阳区法院。经法院判决,判令李某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王某所有欠款4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王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昨日上午,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涛带领市“四城联创”指挥部督导组成员,先后到山阳区、解放区、马村区和中站区督导“四城联创”工作。刘涛一行先后深入老山阳商城、马村集贸市场、解放路、和平街、光亚街道等处,详细了解了各城区农贸(集贸)市场整治、灯杆广告整治、经营秩序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今年年初以来,山阳区法院开通了网上立案业务。为了进一步保障网上立案业务的全面实施,山阳区法院7月21日率先在立案大厅门口设立了网上立案专用通道,配备了电脑和打印机等,当天就有8起案件通过专用通道完成了网上立案,化繁为简,便捷高效,大大减少了当事人跑法院的次数和立案时所花费的时间。
7月23日,山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使得申请执行人曹某顺利取得了赔偿款,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被执行人闫某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而采取转移财产的方法躲避执行,情节严重。2017年7月19日,山阳区法院依法判决其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免于刑事处罚。
7月3日,山阳区人民法院几经曲折,终于执结了一起特殊的腾退房屋案件。
7月21日,山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请人刑某从被执行人冯某手中拿到了3万元的执行款,也收获了满满的喜悦。
“我这就去准备钱,别拘留我,我不想被拘留!”案件被执行人安某焦急地说。被执行人安某费尽心机利用各种手段,长期逃避执行。山阳区法院通过各种途径,终于找到了安某,并将其送往拘留所。
张某系个体安装公司的老板,在经营活动中常与客户到李某开办的五金电料、水暖管材经销店选择材料,然后由张某对李某负责结算。2014年两人经清算,张某共欠李某货款5.8万元,后经李某多次催要张某未归还,李某向山阳区法院起诉,法院判令张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李某支付货款5.8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主动履行,李某申请山阳区法院强制执行。
7月25日,山阳区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积极向被执行人释法析理,得到了被执行人的理解,主动将执行款交到法院,案件顺利执结。
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在执行过程中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仍不履行,面对这样一再失信的“老赖”,2017年7月24日,山阳区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