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的环保部令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日前,市环保局以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为目的,紧紧围绕环境监察工作要点,专门下发《焦作市2017年环境监察稽查和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方案》,进一步促进稽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强化监察执法监督,规范监察执法行为,提升监察执法质量,推进环境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焦作市2017年环境监察稽查和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方案》明确,环境监察稽查和排污费征收稽查分为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及专案稽查三大类,主要采取调阅档案资料、询问约谈、现场核查、调查取证等方式进行。在环境监察稽查方面,稽查内容包括下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环保行政许可执行情况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检查、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检查、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解处理、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等环境监察工作中的规范行政情况以及是否遵守《环境监察办法》规定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下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过程中的依法行政情况;其他需要稽查事项。在排污费征收稽查方面,稽查内容包括2016年度排污费核算征收情况,其中包括排污申报审核情况及排污量核定情况;执行排污费征收程序情况;《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情况;排污费征收新标准及差别化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执行国家减免及缓缴排污费情况、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情况;对排污者拒缴、欠缴排污费等违法行为,依法催缴、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情况;不按国家规定,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以外的部门(或机构)征收排污费或干预排污费征收工作情况。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稽查重点是对一些行业的现场环境监察、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及排污费征收。其中,在环境监察稽查方面,针对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情况,重点稽查近一年来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现场监察情况与环保部门要求的符合性,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内容的完整性,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现场监察结论的明确性,拟提出的处理意见或要求的合法性以及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得到制止和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取证情况,重点稽查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工作程序的合法性,书证、视听资料、现场询问笔录、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示意图内容的合法性。在排污费征收稽查方面,针对各县(市)区排污费征收工作自查情况,重点稽查是否制订排污费征收工作自查方案并组织自查,被稽查对象往年存在的问题是否完成整改;针对排污申报登记及审核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稽查各县(市)区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是否按法定时限开展、审核工作是否规范、排污申报内容是否真实;针对排污费核定及缴纳情况,重点稽查排污费计算核定和征收程序是否规范,排污者是否依法足额缴纳排污费和滞纳金,排污费征收新标准及差别化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据悉,今后,市环保局每年都将开展日常稽查工作,并对50%以上的县(市)区实施环境监察稽查和排污费征收稽查。其中,环境监察稽查对象为沁阳市、博爱县、温县、解放区、山阳区、马村区;排污费征收稽查对象为沁阳市、孟州市、博爱县、武陟县、马村区和中站区。另外,市环保局还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稽查活动,并做到列入稽查计划的县(市)区污染源现场监察案卷数不低于10家、行政处罚案卷数不低于5家、稽查收费档案不低于10家。而对上级转办、领导批示、群众反复举报、社会影响较大以及长期漏征、欠缴排污费的违法案件将进行专案稽查,每年至少对5起案件进行专案稽查,并建立稽查档案,实现一案一档。(记者 孙阎河)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近期,全省环保系统将开展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涉气、涉水企业环境监管,为我省圆满完成国家大气终考目标提供保障。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根据《焦作市环保系统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中的要求,经排查,焦作市拟将涉及大气攻坚4个行业、水攻坚8个行业中尚未开展或到期未开展的40家重点企业,列入2017年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上报省环保厅发布。
市环保局副局长李绪潭也在现场表示,从今年4月至今,全市已排查出2587家“散乱污”企业,目前已整治取缔2276家。市环保局副局长张巍巍在节目现场表示,按照有关规定,这些企业应界定为“散乱污”企业。
2016年开封市环保局通过深入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推动新一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五大工程,全面加强领导、强化协调、完善制度、健全投入、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等六项措施保障,确保了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出境河流责任目标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2016年开封市环保局通过深入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推动新一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五大工程,全面加强领导、强化协调、完善制度、健全投入、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等六项措施保障,确保了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出境河流责任目标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今年1至5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71天,同比减少12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9.3%;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6%;PM10平均浓度、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上升6.43%、6.67%。
6月10日上午,由开封市环保局主办,河南大学环境与规划学院、河南大学绿色联盟协会协办的六·五世界环境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的宣传活动在河南大学图书馆前明德广场举办。
”6月6日,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在五一文化广场向过往市民讲解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有奖举报知识,鼓励广大市民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河南省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经费中专门安排500万元,对环境污染行为的举报者分别给予500元至5万元不等的奖励。
6月6日,由市环保局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在五一文化广场拉开序幕。据了解,今年的世界环境日主题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旨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确保广大高考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市环保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加强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与监督检查工作,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噪声污染问题。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当天下午,我市召开2017年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了2016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以及全市2017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市委“落实年”工作要求,日前,市环保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严格问责保落实专项活动。
6月5日是第46个世界环境日,当天上午开封市环境保护局在汉兴路三毛未来时代广场举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6月2日下午,汝州市环保局召开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汝州市市直工委副书记崔建义出席会议。
5月1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和市环保局关于水环境污染现状、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