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焦作讯(记者 周凯 实习生 薛静 通讯员 蒋若涵)近日,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李某被山阳区人民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日。被拘留7日后,李某积极让家属筹钱与申请人曹某达成和解,并交付了案件款5000元。
2016年12月15日,在网吧上网中,相邻而坐的李某与曹某因言语不和而发生打斗,结果导致曹某手臂骨折住院治疗15天。曹某出院后,其伤情经山阳区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十级伤残。事后,双方调解未果,曹某向山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由李某赔偿曹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568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50元。
判决生效后,由于李某一直拒绝履行赔付义务,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做被执行人李某的思想工作,李某始终拒绝履行且态度恶劣。花钱大手大脚没有丝毫节制,却始终对法院判决视而不见。虽然执行过程中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但是执行法官认为被执行人肯定有履行能力。于是在一次外出执行时将被执行人李某带到法院,被执行人一副事不关己的状态,执行法官当即决定拘留被执行人李某。最终,还是司法拘留一剂“猛药”,让被执行人李某认识到了违法的危害性,积极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使得本案圆满结束。
)8月15日下午,申请执行人许某芝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地对办案人员说:“感谢山阳区法院!感谢执行法官!欠了我六年之久的钱终于要回来了!”
山阳区法院执行局集中警力于8月20日清晨再度出击,又成功抓获一名长期躲避在外的被执行人。
“我就算借钱,也得把我儿欠别人的钱还上,不能让他在外面工作处处受限,俺们在村里也抬不起头呀。”一位七旬老父亲拉着承办法官说。情况是这样的,原来王某申请执行孙某交通肇事一案,虽然标的不多,但自山阳区法院立案受理以来,被执行人孙某一直在规避执行,多次联系都拒不到法院履行义务。经查,其无财产可供执行。
毋某、张某等9名人员是焦作市某机器厂员工,但某机器厂解除了与9名员工的劳动合同。为此,9名员工与某机器厂产生劳动争议。经焦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焦作某机器厂支付9名申请人赔偿款共计18万元。裁决生效后,该机器厂拒不履行,遂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明明有钱就是不想还,狡猾的“老赖”一再向法院“哭穷”,听说要将其拘留马上将执行款交到执行法官手中。8月22日,山阳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打击拒执工作开展以来,“有经验的”被执行人也开始与执行干警“斗智斗勇”,这不,有一位被执行人不顾夏季高温在床板的夹缝中躲了半个多小时,为了逃避执行也是蛮拼的,但还是被火眼金睛的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揪了出来。
9月1日下午,被执行人姜某主动现身山阳区法院执行局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承办案件的执行法官联系了申请执行人周某,将姜某欠周某的2460元钱还给了周某。还完钱的姜某请求执行人员尽快将其从全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上撤下来。原来,姜某近期想要去海南旅行,但在买机票时被拒,因为其名字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上。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压缩规避执行生存空间,山阳区法院加大了对失信人的惩戒力度,利用失信人黑名单、执行110、失信人悬赏公告、发放执行“督促函”等执行手段,最大限度的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为建设诚信焦作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9月6日上午,山阳区人民法院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及执行款集中兑付大会。对焦作市某机器厂涉及的系列案件款进行了集中兑付,向9名申请执行人共兑付18万元。
8月31日,山阳区法院对高某等七人寻衅滋事案作出一审判决。针对七被告人的“村霸”行为,依法判决七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刑罚。
2014年,申某驾车不慎将刘某撞伤,山阳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申某赔偿原告刘某医疗费等共计4万元。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申某拒不履行付款义务。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营造打击拒执犯罪的强大舆论氛围,今年以来,山阳区法院积极做好执行宣传工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舆论支撑,有力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通过宣传,震慑一些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
8月22日中午,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举报,长期外出躲避执行的“老赖”王某回到家中。干警顾不上吃饭,马上通知其他干警迅速出击,成功将王某抓获。
“法官,真是谢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们的血汗钱都不知道要到什么……”山阳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领到拖欠工资执行款的农民工王某紧紧握着执行干警的手,一遍遍激动地说道。8月22日,山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全力出击,为农民工成功追回拖欠的工资5万元,有力地打击了“老赖”拒不执行的行为。
马某因企业亏损为由向王某借款80万余元。借款到期后,经王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马某诉至山阳区法院。山阳区法院2014年判决马某支付王某欠款80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马某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后王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