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焦作讯(记者 周绡凯 通讯员 吴亚男)“谢谢法官,让我们终于了结了这件困扰多年的案子......”,1月22日,在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波的不懈努力下,一件跨度近12年的“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
2007年2月27日,程某驾驶摩托车时将王某撞伤,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王某受伤后被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并住院治疗。2007年12月31日,王某将程某起诉至马村区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程某暂时赔偿了10500元医疗费。2008年9月5日至2011年5月5日期间,王某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存在部分护理依赖。经两级法院多次开庭审理,认定王某的股骨头坏死与2007年车祸存在因果关系,最终作出了生效判决,但程某并未积极履行法院判决。随后,王某因伤情需要再次做了手术,又花费了大量医疗费用,便再次将程某诉至马村区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程某赔偿王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25万元。判决生效后,程某未履行,王某向马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法官依法向程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与程某沟通赔偿事宜,向其反复宣讲法律,阐明拒不执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程某也因多年来被该案缠身,烦恼不已,同时担心自己名下唯一一处宅基地被查封,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最终,在张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各退一步,王某放弃了利息,程某则愿意在赔偿款的基础上再增加5万元,双方以30万元了结此案,程某将自己原单位支付的劳动补偿金11万余元全部拿了出来,又多方筹措,将钱全部凑齐交到法院,收到赔偿款后,张法官立即通知王某到法院领钱,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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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下午,“奔跑吧,法院人”——焦作市第三届“十佳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报告会在焦作中院一号审判庭举行,10名法官被评为焦作市“十佳优秀法官”。
12月13日深夜12点半,万家灯火已熄,室外是彻骨的寒,而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却灯火通明,警灯闪烁,此刻,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红刚刚结束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理,书记员忙着整理庭审记录,法警们圆满完成庭审保障任务后又忙着还押被告人。
“我真没想到这个案子判决六天就能下来,节省了我很多时间,真谢谢你们。”12月7日下午,焦作市武陟县万花村闫明权冒着严寒专程来到焦作中院民二庭王石柱法官送上锦旗,称赞他公正神速判决,并向王石柱、孙惠惠二位同志当面表示感谢。
为迎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12月4日晚上,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副庭长员娜娜、法官助理张阳龙一行人,到焦作市宇华实验学校开展宪法主题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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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过多次调解,成功化解一耄耋老人与儿子之间的纠纷。
11月27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又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经过法院执行局贾法官的苦心调解,二人又摒弃前嫌,握手言和。
近日,在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申请执行人朱某感激地说到:“原以为我的案件没什么办理线索,没想到仅过了两周就拿到了执行款,太感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