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焦作讯(记者 周绡凯 实习生 薛静 通讯员 蒋若涵)来自焦作的黄某和刘某系连襟关系。2008年时黄某单位团购了房屋,因黄某不需要遂将机会让给了连襟刘某。房屋购买后一直空置无人居住。2016年,黄某以房屋系其本人所有为由,未经刘某同意即入住该房屋,拒不退还。刘某将黄某起诉到法院。焦作市山阳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黄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刘某房屋。但黄某一直拒不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山阳区法院依法向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腾出房屋。黄某仍拒不腾退且阻碍执行。山阳区法院遂依法决定对黄某司法拘留十五日。至此,黄某才认识到其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行为的严重后果。黄某让其家人将房屋腾空后退还给刘某,并取得了刘某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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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某因生意需要向刘某借款37万元,到还款时间贾某却以各种借口不愿意还钱,无奈之举,刘某将贾某诉至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山阳区法院判决后贾某逃避责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强制执行拍卖名下财产,最终该案圆满执结。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过多次调解,成功化解一耄耋老人与儿子之间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