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焦作讯(记者 周绡凯 实习生 薛静 通讯员 李奕林)由于靳某与苗某的性格不合,二人婚后多次分居。判决离婚后,靳某却不愿支付婚生女抚养费,经干警调解,案子顺利执结。
据悉,靳某与苗某于1999年元月结婚,同年10月生下一女。由于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因琐事二人经常吵架,多次分居。2016年10月,靳某曾向法院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判决驳回。但此后靳某与苗某仍继续分居至今,分居的三年期间苗某对婚生女不闻不问,使得靳某与女儿对苗某彻底失望。2017年7月靳某向山阳区法院提出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准许靳某与苗某离婚,苗某向靳某支付婚生女抚养费共23800元。
接到法院判决的苗某拒不履行,称自己很想跟孩子好好相处,但女儿受靳某的蛊惑不愿与自己亲近,而且靳某婚内与其他男性关系暧昧,所以故意要求跟自己离婚。因自己没有证据证明靳某出轨,心有不甘所以才不愿意支付抚养费。 执行干警考虑到苗某与女儿隔阂太深,便劝说婚生女毕竟与靳某血脉相连,父母关系已成定局,希望女儿能和自己父亲沟通,最终经过执行干警的调解下,靳某与女儿关系缓和,靳某向干警握手言谢并一次付清了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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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感情不和闹离婚,离婚后因夫妻财产分割所涉及的房屋归属问题引发矛盾。被执行人柳某多次无视法院判决,被执行干警采取强制措施后,其母亲赵某怕儿子被拘留忙赶到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当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