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焦作讯(记者 周凯 实习生 薛静 通讯员 吕帅)8月29日上午,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在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到了执行款5000元,这是继首笔5000元执行款后王某某在法院领到的第二笔执行款。
原来,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某系朋友关系,因急需用钱,赵某某向王某某借款10000元整,并约定6个月后还钱。约定日期过后,赵某某并未如期还钱,在多次讨要未果后,王某某将赵某某诉至马村区人民法院。经马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执行人赵某某应归还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欠款1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赵某某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王某某遂向马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赵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多次联系赵某某沟通还款事宜,但赵某某均以没钱为由拒绝还钱。执行法官本着司法为民原则,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和解,力求早日将欠款要回。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一方面做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思想工作,陈述被执行人赵某某的家庭经济状况,引导换位思考;另一方面积极敦促被执行人赵某某筹集欠款,向其释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严重法律后果,拒执的行为不仅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且将会冻结其银行账户,影响到正常的生活。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执行法官的积极协调下,被执行人赵某某终于认识到了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严重性,表示同意分期履行欠款,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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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申请执行人朱某感激地说到:“原以为我的案件没什么办理线索,没想到仅过了两周就拿到了执行款,太感谢你们了!”
近日,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申请人郭某某在拿到执行款后满是感激。
8月29日上午,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在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到了执行款5000元,这是继首笔5000元执行款后王某某在法院领到的第二笔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