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焦作市启动了为期5个月的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规范零售药店和诊所药品购进渠道、储存条件及药学服务,查处药品销售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药品是治病救命的特殊商品,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据了解,此次集中整治是进一步深化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的一项重点内容,整治范围是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全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示范区分局在整治中可结合辖区实际,扩大整治范围,对日常管理水平低、购销渠道不规范的药店和诊所也进行整治。
对零售药店,这次重点整治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行为;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行为;以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非法加工中药饮片行为;出租、出借柜台等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的行为;超范围经营药品行为;购进药品未索取发票及随货同行单,或虽索取发票等票据,但相关信息如单位、品名、规格、批号、金额、付款流向等与实际不符行为;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行为;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药品行为;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行为;计算机管理系统不按照规定运行,以及销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疫苗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品种行为;非定点药店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行为;违反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导致流入非法渠道行为;销售米非司酮含紧急避孕类米非司酮制剂等具有终止妊娠作用药品的行为。
对诊所的整治重点是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等行为。
根据整治工作安排,本月焦作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组织辖区相关药店和诊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按照规定,焦作市所有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的药店、诊所要对2016年1月1日以来的药品购进、销售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监督各药店、诊所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对未按期提交和拒不提交自查整改报告的药店、诊所,将统一向社会公开,列为重点核查对象。
在药店、诊所自查自纠后,焦作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照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内容,组织人员对辖区药店、诊所进行全面检查,对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仍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药店、诊所完成自查后,经检查发现仍存在违法经营活动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事诊所依法严肃进行查处并通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涉事药店、诊所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在“信用河南”网站公开,实施联合惩戒。(记者 刘婧)
7月19日,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今年1月至6月,我市通过持续开展“亮剑行动——四季严打”活动,共端掉藏匿于背街小巷和乡村的无证行医“黑诊所”38家。其中,禹州市21家、建安区3家、长葛市5家、魏都区5家、鄢陵县1家、襄城县3家。
近日,建安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决定对全区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开展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
为确保汝州市广大群众就医安全,净化医疗市场,2016年9月至今,汝州市卫生监督所加大无证行医督查力度,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依法对其立案调查,并送达给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为确保汝州市广大群众就医安全,净化医疗市场,2016年9月至今,汝州市卫生监督所加大无证行医督查力度,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依法对其立案调查,并送达给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为确保汝州市广大群众就医安全,净化医疗市场,2016年9月至今,汝州市卫生监督所加大无证行医督查力度,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依法对其立案调查,并送达给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逾期未履行行政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依法催告仍未履行,今年2月,该所依法向汝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汝州市15家非法行医诊所被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6月16日,汝州市卫生监督所联合市法院执行局对该所申请执行的临汝镇12家无证诊所、寄料镇4家无证诊所依法下达非法行医强制执行传票。
当事人逾期未履行行政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依法催告仍未履行,今年2月,该所依法向汝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汝州市15家非法行医诊所被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6月16日,汝州市卫生监督所联合市法院执行局对该所申请执行的临汝镇12家无证诊所、寄料镇4家无证诊所依法下达非法行医强制执行传票。
为确保汝州市广大群众就医安全,净化医疗市场,2016年9月至今,汝州市卫生监督所加大无证行医督查力度,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依法对其立案调查,并送达给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
5月27日上午,市卫计委组织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在七一中路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集中宣传和咨询活动。本次中心城区的宣传活动,共有近30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参加,共展出版面67块,设立咨询台28个,发放宣传折页3000多份、安全套2000只,接待咨询群众200余人。
入春以来,随着气温不断升高,灌溉建房客户持续增多。为确保全县人民安全可靠用电,郸城县供电公司以“解民忧、顺民心、为民生”为出发点,对内提升管理水平,对外拓展服务形式,在21个供电所成立了21个“电力流动诊所”。
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持“亮剑-跨年”行动的高压态势,3月3日,汝州市卫生监督所召开持续打击无证行医升温加压会。据了解,此次行动重点是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口腔诊疗、医疗美容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的死灰复燃趋势。
1月20日下午,汝州市在卫计委组织召开"2016一2017年亮剑一—跨年行动"专硕动员会。
按照省市食药局关于《开展农村药店诊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体部署,泌阳县杨家集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整治农村药店诊所取得的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农村诊所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映象网商丘讯(记者 曾岩 通讯员 祁长春 程杰)“我的联合收割机去年入库时好好的,眼看要收麦了,怎么都打不着火了,请你们派人来给看一看。”近日,夏邑县农机局“流动农机诊所”服务热线接到农机户孔庄乡李楼村民李军的求助电话。十几分钟,技术员携带维修工具就赶到现场,很快就修好了收割机。由于维修、保养技术有限,眼看三夏临近,这些天他正为此事发愁。正是该县农机部门的“流动农机诊所”,解决了他的难题。
3月8日,汝州市卫生局联合公安部门启动2016“亮剑?春风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当天共组织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10余台执法车辆,对汝州市区及城乡结合部从事非法行医的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了严厉查处,取缔无证诊所6家,没收16箱药品以及医疗器械等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