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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男孩和妈妈走散 向路人借手机联系上家人

2017-09-05  来源:焦作晚报

这两天,山阳区新城街道嘉隆社区白云小区的不少居民在谈论一件事:小区里一名叫康康(化名)的4岁男孩在市龙源湖公园里和妈妈走散了,向路人借手机,联系上了爸爸,顺利回到家。

事件回顾

孩子借路人手机联系上爸爸

9月2日上午,康康的妈妈余女士和朋友林女士带着康康、林女士2岁的女儿融融(化名)到市龙源湖公园游玩。10时许,康康闹着要喝水,提出自己去该公园西门外的商店买水。

余女士经常带康康去该公园,曾让康康一个人去公园西门外的商店买零食,就给了康康5元钱,让康康去买水。康康临走时,余女士叮嘱他,她和林阿姨先往该公园北门走,让康康买了水赶紧去追她们。

然而,余女士、林女士快走到该公园北门时,还没见康康追上来,急忙去找康康,一直找到公园西门外的商店,也没找到康康。

原来,康康买了水后,沿着龙源湖边的小路一直走,走到该公园东门广场。

找不到妈妈的康康慌乱了一会儿后就镇定下来,决定到公园东门外的路上向陌生人借手机联系家人。市民高先生刚把私家车停在路边,从车上下来,康康就上前小声说:“叔叔,我找不到妈妈了,你帮我给妈妈打个电话好吗?”高先生见康康孤身一人,还敢向不认识的人求助,挺佩服这孩子,就答应了。康康报出妈妈的电话号码,高先生打过去却没人接听。康康随后又报出爸爸的电话号码,这次打通了。原来,余女士当天出门时没带手机。听高先生介绍情况后,康康的爸爸赶紧联系上了林女士,让余女士去该公园东门接康康。

余女士跑到该公园东门,抱着康康哭了。这时,康康和妈妈已经分开一个多小时了。

余女士再三感谢高先生,要请他吃饭,被高先生婉拒。

专家说法

康康之举有利有弊

9月3日上午,余女士介绍为何康康会想到求助陌生人时说:“孩子刚会说话的时候,我就教他记(家里的)住址,还有爸爸、妈妈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妈妈说过,走丢了首先要找警察。如果找不到警察,可以找带小孩的阿姨或者老年人借手机打电话。”康康说。

了解这件事后,白云小区居民的声音大致分两种。一部分居民认为,康康能记得爸爸、妈妈的电话号码,并能主动向陌生人求助,做得很好。另一部分居民觉得,康康向陌生人求助的做法还是有很大风险的。“幸亏孩子遇到的是好人,否则的话,麻烦可能就大了。”居民王先生说。

“从小就教孩子记家长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很重要,这一点值得其他家长学习。”嘉隆社区工作人员肖趁意说。

市龙源湖学校政教处副主任、高级家庭生活导师温书臣说,4岁到9岁的孩子既好动又好奇,容易走丢。从孩子能说话开始,家长就应该培养他们走丢后的自救能力,最好创造模拟情境进行训练。小孩子熟悉这类情境后才能遇事不慌,正确求助。

温书臣赞同余女士教孩子记父母电话号码的做法,但也认为康康的求助行为存在一定风险。“孩子和大人走散后,优先求助对象是民警,其次是固定场所的工作人员,比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温书臣说,“为防止孩子出意外,家长应教育孩子尽量不要向单独的成人求助,应该去人群中求助。”

延伸阅读

遇险时,小孩子咋自救?

民警提醒,孩子遇到危险时,在大声呼救的同时,尽可能往超市或餐馆门口跑,或把鞋子、帽子、书包等物品留在路上。不少门店前都有监控摄像头,孩子的贴身物品也可以作为线索,有助于寻找孩子。

遇到坏人实在难以逃脱时,孩子要冷静下来,跟坏人聊天,以套取有用信息。民警说,有机会时,小孩子要向路边穿制服的人员求救。另外,家长也要教孩子学会拨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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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康康 妈妈 家长 借手机 民警 责编:张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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