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严格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下简称“渣土车”)管理通告如下:
一、严格市场准入。在焦作市城市建成区内从事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营的渣土车运输企业必须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取得交通运输、住建、城管等部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特许经营许可证等证件;企业、车辆和驾驶人必须符合“三项准入”(渣土运输公司、车辆、驾驶员准入)和“四统一”(渣土运输车辆要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密闭改装、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未取得上述资质的运输企业和车辆(即“黑渣土车”)从事建筑垃圾清运。
二、严格行政管理。自即日起,焦作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黑渣土车”通行。对使用“黑渣土车”的施工工地,一律由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业主单位、项目单位的责任。
三、严格依法处罚。城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对“黑渣土车”发现一辆、滞留一辆、处罚一辆,落实“三方惩处”,依法依规严格处罚。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而进行渣土运营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严格处罚;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施工单位严格处罚;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的,由城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运输企业严格处罚;对使用报废车辆、拼装车辆、无牌无证、故意污损遮挡号牌、闯红灯、超速、野蛮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格处罚。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城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制订本辖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责任追究规定,明确各环节监管人员名单,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和失职渎职行为。对渣土车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的,从严追究肇事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承包人、管理人的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刑事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以及垄断市场经营、暴力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打击。
五、实行有奖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经举报查实的,视情给予奖励。举报途径:12369环保举报电话;“12369环保举报”微信平台。
各县(市)政府参照本通告执行。
焦作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3日
即日起,我市警方在全市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将通过异地用警,严厉打击和遏制渣土车违规运输、私拉乱跑、野蛮驾驶等违法行为,助力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不出场”:渣土运输车车身及轮胎不冲洗干净不得出场;手续不齐全、卫星定位等监控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不得出场;车辆没有100%封闭不得出场。
自2016年以来,郑州市区发生涉及渣土车的亡人事故41起,造成很大交通安全隐患。同时该类车辆行驶中扬尘及抛撒造成的空气污染也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卫生和文明形象,社会各界对此反响强烈。
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920起 昨日上午10时许,在三全路河南省体育中心院内,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个多月以来查扣到的一部分渣土车依次排列。
我市将严查每天23时至次日7时城市区渣土车违法行为,依法打击渣土车涉黑、涉恶、欺行霸市、垄断市场经营、暴力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公安机关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上得到的消息。
如今,取而代之的是往来穿梭颁繁的洒水、喷雾除尘的车辆,市民们过往的路畅通了、洁净了.......
昨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即日起,焦作市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回头看”活动和突击夜查工地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施工工地和渣土车扬尘污染,确保6月底前取得明显效果。
6月12日晚上7点,西平县委书记聂晓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兴,副县长赵勇军带领县公安、环保、住建、电业、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负责人夜查施工工地扬尘、违规运输渣土车和城市基础建设工作。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城市工程运输(渣土)车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发布了从严整治城市工程运输(渣土)车“九项要求”。
今年1至5月份,郑州市城建系统查处工地扬尘污染151起,罚款720万元。郑州市城管系统查处并暂扣黑渣土车537台,罚款268.25万元。
周口中心城区曾经渣土车私拉乱倒、沿途抛洒现象突出,严重影响城市卫生环境及居民生活,不仅存在严重的交通事故隐患,还是制造城市噪音、大气污染的头号车辆。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行为,对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实施有效监管,连日来,市城管局渣土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渣土办”)联合相关部门,对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进行重拳整治。
昨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城市工程运输(渣土)车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发布了从严整治城市工程运输(渣土)车“九项要求”。广泛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专项整治和城市工程运输(渣土)车规范管理相关内容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
6月2日,开封市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开封市天马广场以及第九大街,对上路的渣土车、货车的进行环境污染宣传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
据了解,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周口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对中心城区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公司化管理,中心城区范围内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核定为70辆,视市场需求增补。据介绍,工程渣土营运车辆必须为工程建设专用大型货车,达到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国五标准”,严禁使用黄标车及老旧车进行建筑垃圾运输。
5月27日晚11时30分开始,由市公安、环保等部门组成的扬尘治理闪电行动”检查组对全市主要建筑工地和渣土车开展专项检查,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第五次推进会议精神。检查组随后又到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西环线和鹤山区部分工地及道路进行检查,未发现有夜间施工和渣土车未覆盖违规上路现象。
5月27日22时30分,开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史连成带领着金耀 、梁苑、 杏花营 、交警支队特勤大队等单位民警在城管部门的配合下,在金明大道与复兴大道交叉口对渣土车大货车等违法行为展开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