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至5月20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各类酒驾704起,其中酒后驾驶485起、醉酒驾驶219起。这是昨日下午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召开的“交通违法曝光日”通气会上获得的消息。同时被曝光的还有4起典型交通事故及一批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货运车辆和企业。
每月25日是全省“交通违法曝光日”。此次“交通违法曝光日”通气会,我市公安交警部门通报了查处酒驾的情况。据介绍,今年年初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对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多次组织集中统一行动、异地互查行动,查处了一大批酒驾人员,并对219名醉酒驾驶人员信息进行了曝光。
此次“交通违法曝光日”通气会曝光的4起典型交通事故中,有3起因醉酒驾驶引起,分别是:
5月9日23时25分,成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武商路由西向东行至中轴大道交叉路口西侧路段时,与同方向步行的安某发生相撞,造成安某当场死亡。经检验,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7mg/100ml,属醉酒驾驶,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5月12日0时30分许,邱某驾驶一辆轿车(附载奇某、晁某、张某、武某)由西向东行至温县鑫源路延长线东1km处时,车辆沿道路左侧行驶,撞到路旁树木及线杆上,造成奇某当场死亡,晁某、张某、武某受伤,轿车损坏。经检验,邱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6.53mg/100ml,属醉酒驾驶,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5月15日23时30分,张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西宋线由东向西行驶到9km+800m处时,因操作不当,撞到路北侧一棵树上,造成张某当场死亡、二轮摩托车损坏。经检验,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1.45mg/100ml,属醉酒驾驶,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违法曝光日”通气会上,305辆大型货运车辆、24辆货运车辆、6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及39家货运企业、4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因存在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被集中曝光。其中,危化品运输企业孟州市泰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因有40次交通违法未处理,其负责人被约谈。(记者 高小豹)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落实省总队“5.18”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全面曝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结合辖区实际,5月25日,信阳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并曝光了五类交通违法行为情况。
日前,河南交警总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行动中,河南鲁山县公安交警大队通过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交通违法当事人人人知晓,争取做到每起交通违法都能及时得到处理,以起到警示作用,减少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该大队认真研究该项工作并敏锐的察觉到,通过宣传并迫于法律的威严,一些涉嫌违法犯罪的交通违法当事人也会来大队处理违法,大队处理交通违法时要认真进行比对,落实违法当事人有无其他涉法情况。
入夏以来,渣土车交通违法引来市民的关注和投诉,郑州晚报对渣土车违法及治理进程进行持续报道,引来各主管部门的重视和行动。5月23日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动300多名警力,在市区32个路口开展渣土车严查行动,查处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189起,多名驾驶员因遮挡或污损号牌被扣12分。
5月25日,映象网记者从开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的曝光力度并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该支队定于每月的25日为交通违法曝光日,5月25日是2017年第五次交通违法曝光日。
5月25日,映象网记者从开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的曝光力度并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该支队定于每月的25日为交通违法曝光日,5月25日是2017年第五次交通违法曝光日。
5月17日,正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功催告因将车辆借于他人而导致的4年84起交通违法行为。
5月17日,正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功催告因将车辆借于他人而导致的4年84起交通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的交通管控力度,切实解决好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力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潢川县交警大队将开展为期二个月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提高文明交通水平,切实保障城市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为确保交通违法强制执行工作有序稳步的推进,5月19日上午胡庙派出所交巡防大队组织民警召开了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推进会。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的交通管控力度,切实解决好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力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潢川县交警大队将开展为期二个月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提高文明交通水平,切实保障城市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为确保交通违法强制执行工作有序稳步的推进,5月19日上午胡庙派出所交巡防大队组织民警召开了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推进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公安厅和省交警总队关于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的有关精神,漯河市公安局沙北分局交管巡防大队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专项行动。
为有效预防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通行秩序良好,5月17日晚,焦作市交警部门开展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市集中统一行动。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部门认真研判、分析辖区内交通事故特点和事故易发点段,针对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和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查处行动。
5月16日,记者自全市文明交通“七进”活动启动仪式上获悉,为进一步巩固文明交通行动成果,切实增强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我市开展文明交通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进酒店“七进”活动。
2017年2月17日22时0分许,家住西平县柏城镇东关居委会裴园二组九巷、今年27岁的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员李某,酒后驾驶豫QH7747号小型汽车行至西平县西平大道裴园路口时被警民警查获,并抽取血样。2017年2月17日经西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鉴定:李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42.9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