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焦作讯(记者 周凯 实习生 薛静 通讯员 吕帅)7月30日上午,烈日炎炎,天气闷热,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张波又一次踏上了夏季攻坚执行路。为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的顺利执行,前往焦作市某耐火材料加工厂进行进一步调解。
据悉,劳动者马某某曾在焦作市某耐火材料加工厂打工,在操作机器时受伤致使残疾。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成,马某某将加工厂诉至马村区人民法院。马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某耐火材料加工厂共计支付马某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合计20万元整。判决生效后,该加工厂并未积极履行赔偿义务,马某某遂向马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案的执行干警张波依法向被执行人焦作市某耐火材料加工厂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该厂经理宋某某表示现在资金周转困难,没钱支付相关赔偿费用。为了维护公平正义,捍卫法律权威,张警官启动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询。在未发现有可执行财产的情况下,果断前往该厂依法进行搜查,在高达50℃的耐火砖车间,张警官耐心地进行设备统计工作,并再次与该厂经理宋某某进行协商,通过进一步做释法明情工作,最大程度维护申请人马某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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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面前更是公平。将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地人员权益保障平等视之,是当前开封市大力引资引人才背景下的给外来务工人员的定心丸。如此,才能更有益于开封未来经济的发展和腾飞。
2018年1月15日,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等一行人为帮助农民工常某讨回工伤赔偿款,踩冰踏雪前往偏远山村抓捕失信被执行人,为避免错过最佳抓捕时机,徒步3公里,最终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成功执结8.7万余元赔偿款。
6月28日上午,渑池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共有纠纷,被告张某某自愿一次性当庭兑付给原告刘某某现金5万元,不仅及时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原被告之间亲情关系的和谐相处,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叶老太与63岁的苏老太从年轻时就相识,二人可谓是“老姐妹”了。2011年至2013年期间,苏老太因生意周转,先后向叶老太借款14万元。2013年之后,苏老太又陆续向叶老太借款7万元。之后,因苏老太生意失利,所借21万元迟迟未能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