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焦作讯(记者 周凯 实习生 薛静 通讯员 蒋若涵)2017年8月,当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张某时他紧张地说:“法官,再给我点时间,我把钱凑齐打到冻结的银行卡里,千万不要给我上黑名单。”
案件发生在2016年,原告王某某是被告张某雇佣的厨师,在签订了劳务合同1年之后,张某提出要对现在经营的饭店进行改造,并承诺饭店会重新营业。于是双方在结算工资时,张某给王某某出具7万元的工资欠条一张,让王某某等待一段时间,答应在此期间给原告发工资。但是2个月过去了没有张某任何消息。于是王某向山阳区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在审判期间张某并没有出现,直到判决生效后王某某仍无法联系上张某。没有联系方式也找不到人,这为案件后期的执行带来了很大阻力。王某某在2017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干警告知张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逃避执行的行为将会被上黑名单影响今后他的信用、出行等。张某听后慌忙的说:“你们不要给我上黑名单,我是做生意需要银行贷款,如果上了失信黑名单,银行就不给我放贷了。再给我几天时间,钱凑齐了我就打到法院冻结的银行卡里。”干警从5月出联系上张某后就,经常打电话督促被其尽快履行。终于在8月3日,法院收到了张某的6万余元执行款。
唐某今年近五十岁,是土生土长的息县人,多年来一直靠着给人装修包工过活。2014年认识了朱某,因朱某需要装修一个店面,两人便签订了装修合同。同年9月合同完工后,朱某仍欠部分余款未给付。多次讨要,朱某也只是给唐某出具了一张16万元的欠条,一直不提还钱的事。
毋某、张某等9名人员是焦作市某机器厂员工,但某机器厂解除了与9名员工的劳动合同。为此,9名员工与某机器厂产生劳动争议。经焦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焦作某机器厂支付9名申请人赔偿款共计18万元。裁决生效后,该机器厂拒不履行,遂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破解执行难号角吹响后,今年来,内乡法院执行员梁万欣面对执行案件大量上升、执行压力增加、执行活动督察、案多人少矛盾,理清工作思路,始终以执行结案为抓手,多管齐下、多措并举,5次参与部署、指挥集中执行专项活动,诉前化解、执结案件1032件,被该院评为优秀执行员,为破解执行难问题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9月6日,在外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张某主动出现在河南省社旗法院执行局,把剩余的9000元执行款双手呈递给执行干警,请求干警解除对其三轮车的扣押。
2017年3月6日,潢川法院依法将王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禁止其高消费行为,对其实施信用惩戒。5月26日,王某某被通知参加了潢川法院涉特殊主体履行义务敦促约谈会。
2017年3月6日,潢川法院依法将王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禁止其高消费行为,对其实施信用惩戒。
郭某因借贷纠纷被法院判赔孙某7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郭某拒不还款,孙某申请强制执行。谢晓磊多次联系郭xx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但郭某一直拒绝还款,并举家外出务工,同时更换了联系方式,谢法官多方打听均未郭某消息,遂依法将郭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谢谢你们了,吉利法院真是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近日,家住孟津县会盟镇的董某在其家里接过吉利法院干警送去的5000元执行款,满怀感激的说到。
“谢谢你们了,吉利法院真是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近日,家住孟津县会盟镇的董某在其家里接过吉利法院干警送去的5000元执行款,满怀感激的说到。
8月29日,秋雨绵绵,为早日将案件执结,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息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祝杰与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开等一行四人来到息县产业聚集区管委会,亲自督办、协调执行疑难案件。
8月23日,潢川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里,申请人陈某某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员陶炳礼手中。
许某原为中牟县某医药公司职工,后因病治疗,在家休养。其间该医药公司改制,并以花名册没有许某为由,不再接收安置许某入职,同时不再为其缴纳社保费用。
为确保交通违法强制执行工作有序稳步推进,8月25日晚,胡庙派出所交巡防大队组织各中队民警召开了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推进会。
近日,在当地村委委员的见证下,偃师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拒不执行判决内容涉及的租赁房屋进行了强制腾空,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吴某因交通违章行驶被汝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罚款200元,吴某自收到罚款决定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罚款义务,其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