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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启动 医保政策解读

2017-11-16  来源:焦作日报

11月1日,焦作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启动。此次缴费标准是多少?广大参保居民2018年能享受哪些医保待遇?报销比例咋计算?这些都是大家关心的问题。

为方便全市参保群众更好地了解2018年度有关参保缴费政策,记者昨日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就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进行解读。

问:什么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加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需缴多少钱?

答:除参加职工医保外的所有城乡居民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包括外地户籍但在我市城乡长期居住的流动人员。

此次参加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其中,75元用于建立家庭账户(打到社保卡上的钱),用于城乡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使用,家庭账户年终还剩有钱的可以结转到下一年;剩下的105元与国家补贴的每人450元共同纳入统筹,用于看门诊重症慢性病、重特大疾病和住院的报销等。门诊统筹40元,其中25元用于签约服务费,15元建立门诊统筹基金,门诊合规费用报销比例60%,年度内报销额度为120元。需要提醒的是,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

问:城乡参保居民住院治疗可以享受哪些待遇?最多能报销多少钱?

答:城乡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由住院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额度不超过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18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参保居民的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类别、医院级别、住院医疗费用按不同比例进行报销。2018年度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如下: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200元,200元至1000元的报销比例为75%,1000元以上的为85%;县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600元,600元至2000元的报销比例为70%,2000元以上的为80%;市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600元,600元至2000元的报销比例为65%,2000元以上的为75%;市级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800元,800元至3000元的报销比例为60%,3000元以上的为70%;省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600元,600元至4000元的报销比例为53%,4000元以上的为72%;省级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1500元,1500元至7000元的报销比例为50%,7000元以上的为68%;省外就医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与省级三级医院相关标准相同。

以患者在温县人民医院住院为例,其花费的医疗总费用为5000元,其中合规费用4500元。那么,该患者应该这样报销医疗费:第一段报销费用为2000元减去起付线600元,然后乘以70%,公式为(2000-600)×70%=980元;第二段报销费用为合规费用4500元减去2000元,然后乘以80%,公式为(4500-2000)×80%=2000元。该患者共报销费用为两段报销费用之和,即980+2000=2980元,实际报销比例为59.6%。

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哪些报销待遇?

答:只要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有大病保险,个人不用再缴钱。

大病保险是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合规(医保报销目录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部分(不含1.5万元),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1.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报销比例为50%,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报销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报销70%。参保居民在一个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年度内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

问:城乡居民医保对低保户、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有哪些优惠报销政策?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户、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还可以享受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费用为每人100元,由政府出资,个人不用缴钱。

参保的困难群众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合规自付费用超过3000元的部分可以再次报销。30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的报销比例为40%,5000元至1万元(含1万元)的报销比例为50%,1万元至1.5万元(含1.5万元)的报销比例为60%,1.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报销比例为80%,5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90%,报销不设封顶线。

问: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有哪些?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有24种,包括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不含非小细胞肺癌);慢性肾功能不全(不含透析);异体器官移植患者(抗排异治疗);高血压Ⅲ期(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糖尿病(不含Ⅰ型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肝硬化;帕金森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精神分裂症;股骨头坏死;硬皮病;丙型病毒性肝炎;支架术后;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干燥综合征;冠心病(非隐匿型);肺结核(免费项目除外,不含耐多药肺结核);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癫痫病。

重症慢性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在门诊治疗规定疾病病种的合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70%的比例报销。基层医疗机构实行按人头付费。

问:城乡居民医保重特大疾病救治病种有哪些?如何报销?

答:城乡居民医保重特大疾病救治病种共43种。其中,门诊救治病种10种,包括终末期肾病、血友病、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Ⅰ型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耐多药肺结核、再生障碍性贫血、小儿苯丙酮尿症、非小细胞肺癌、胃肠间质瘤。这10种病种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门诊腹膜透析支付比例为85%,其他门诊病种支付比例为80%。统筹基金的支付金额不得超过限额标准。

住院救治病种33种,包括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完全型心内膜垫缺损、部分型心内膜垫缺损、主动脉缩窄、法乐氏四联症、房间隔缺损合并室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合并右室流出道狭窄、室间隔缺损合并动脉导管未闭、室间隔缺损与动脉导管未闭并肺动脉瓣狭窄、房间隔或室间隔缺损合并动脉导管未闭、唇裂、腭裂、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急性心肌梗塞、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双侧重度感音性耳聋、尿道下裂、先天性幽门肥厚性狭窄、发育性髋脱位、脊髓栓系综合征/脊髓脊膜膨出。住院救治病种实行限价管理,住院不设起付线,限价标准内医疗费用县级、市级、省级补偿比例分别为80%、70%、65%。

问: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如何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定额标准为:自然分娩800元,剖宫产1800元。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

问:新生儿如何享受城乡居民医疗待遇?

答:新生儿出生当年,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母或父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凭母或父参保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母或父身份(母或父只可选择一方)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父母不是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按规定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记者 杨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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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2018年度 城乡居民医保 缴费工作 启动 医保政策 责编:张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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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

    摘要

  •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 从150元提高至180元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人均15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其中,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的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150元,其他城乡居民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180元。

  • 我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部分调整 部分标准提高

    今年,河南城乡居民医保正式“并轨”,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将享同样待遇。据了解,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分为52元、32元、30元、28元4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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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城乡居民医保各项政策进行调整。其中,郑州市筹资标准为52元;焦作市、周口市、巩义市、新蔡县筹资标准为32元;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长垣县、鹿邑县等筹资标准为30元;许昌市、漯河市、兰考县、汝州市等筹资标准为28元。

  • 河南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 补助标准提高30元

    7月17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城乡居民医保各项政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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