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焦作讯 (记者 周绡凯 通讯员 李宣伯 杨晨子 )“法官!谢谢你!多亏有了你们替我主持公道!”赵某拉着执行干警的手不停地道谢。近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因工受伤索赔案件。
原来,早在2016年年初,赵某是焦作市某食品加工厂的一名员工,在工作中因机器出现故障导致右脚被砸伤,赵某与工厂老板陈某协商赔偿,但是老板推卸责任说是赵某自己的操作失误,和她无关,所以不愿赔偿。于是赵某一纸诉状将某食品加工厂告到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法院作出判决, 该厂赔偿赵某各种费用共计2.6万元。判决生效后,该食品加工厂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赵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的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马上出动和老板陈某做工作,要求她尽快履行赔偿义务,陈某以判决不公,不服判决为由推脱执行。执行干警明确告知陈某,如果不服判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在此期间不影响本判决的执行。
执行干警在和陈某做工作的同时,调查了这间加工厂的财产情况,发现该厂没有存款、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相信2.6万元对一个加工厂来说还是有能力拿出来的,关键在于陈某是否愿意履行赔偿义务。在多次做工作未果的情况下,中站法院执行干警对陈某决定进行十五日的司法拘留,带上了手铐的陈某慌了神,连声求饶道马上给工厂财务打电话让其凑钱赔给原告。至此,该案画上一个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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