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焦作讯(记者 周绡凯 通讯员吴亚男 王艳婷)近日,焦作市一的哥林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马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壹万元。同时林某的驾照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2018年12月1日凌晨,林某酒后驾驶出租车载客,乘客上车后发现司机喝了酒,随即报警。经鉴定,林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216.09mg/100ml,符合醉酒驾车标准。案发后,林某在明知他人报警的情况下,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马村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林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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