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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山阳区法院多措并举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

2018-12-24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焦作讯(记者周绡凯 实习生薛静 通讯员逯琳 田雅丽)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工作是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长抓不懈的重点工作,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司法权威性的重要抓手。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认真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成因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使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近几年来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情况为,2015年10件,2016年21件,2017年7件,2018年第三季度5件。该院针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未结原因进行统计,主要包括公告、鉴定、等待另案审理结果、民事案件被告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而无法开庭、被告人脱逃、被告人患有严重精神疾病而无法出庭等类型。

山阳区人民法院通过对长期未结案件产生原因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经常发生。二是审判实践中,部分案件如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鉴定难度较大,鉴定周期较长,需要补充鉴定等种种原因,导致鉴定不能顺利、如期进行。三是送达难导致案件送达周期过长,审判实践中存在受送达人不配合、原告所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难以确定、邮寄送达成功率不高、公告送达耗时长等情况。

个别法官工作作风有待改进,办案水平有待提升。一是个别法官审限意识不强,仍存在重实体裁判、轻审限效率的陈旧理念。二是个别法官对解决复杂疑难案件缺少办法和策略,司法能力不高,办案技能不强,解决问题的专业化程度欠缺。三是部分案件需要与其他机关如公安、检察、兄弟法院沟通协调,承办法官工作中缺乏积极主动性,等靠意识严重,导致案件审理周期过长。

针对长期未结案件产生的原因,山阳区人民法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充分重视,统筹指导,凝聚集体智慧,群策群力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召开审委会专题会议督办长期未结案件,由长期未结案件的承办法官逐案向审判委员会汇报案件办理情况,审判委员会就长期未结案件的形成原因、审限管理以及审判工作各个环节衔接方面的问题提出指导性建议,切实防止长期未结案件积累的现象。

因案施策,推进案件审理进度。是大力推行诉前司法鉴定,减少因出现鉴定因素导致案件不能及时审结的情况。对于因委托司法鉴定形成的一年以上未结案件,由司法鉴定部门加强与鉴定机构的催办和督促。对于因委托司法鉴定即将形成一年以上未结案件的情况,要求承办人加强与技术室联系,了解鉴定工作的进展情况,尽量缩短鉴定时间。二是民事案件中涉及因当事人被羁押而不能开庭审理的案件,承办法官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其他法院及上级法院沟通协调,尽快排期开庭。三是对需要以另案审理结果为依据的案件,承办法官应当主动与相关案件承办单位及承办法官沟通协调,待其他案件审理终结后,及时恢复审理并结案。

理清审判管理思路,严格开展审判流程节点管理。一是规定所有未结案件,从立案之日起超过30日的,要求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录入预定的开庭时间。二是案对于因公告、鉴定、管辖权异议、中止等事由扣除审限的案件,要求按照上级法院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结束扣审,将扣除审限天数超过90天的案件,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跟踪预警,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巩固完善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对长期未结案件跟踪督办,督促承办人按照计划的结案期限按时结案。对长期未结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专门通报,并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对员额法官的绩效考核。

(焦作新闻热线:0391-3726788 13027588567 邮箱:1005506700@qq.com)

文章关键词:焦作山阳区法院 清理 长期未结诉讼案件 责编:杜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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