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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妻拒履行 干警情理并用巧执行

2018-12-24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焦作讯(记者 周绡凯 实习生 薛静 通讯员 蒋若涵)孙某与卢某本是夫妻,后由于双方感情破裂而诉讼离婚。经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婚生女由女方孙某抚养,婚生子由男方卢某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孙某支付被告卢某20000元。判决书生效后,孙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多次给被执行人孙某打电话,被执行人始终不接电话,执行干警很快查询到被执行人孙某的娘家地址,于是找到了被执行人孙某娘家,被执行人孙某母亲说孙某离婚后把女儿送到这抚养,她自己独自去上海打工,好久没回家了。在了解了被执行人孙某的情况后,执行干警想望通过做家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和解,化解双方的矛盾,化干戈为玉帛,更有利于案件的根本解决,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达到最佳的社会效果。执行干警将法律的相关规定向孙某母亲阐明,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如果逃避执行法院将会采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拒执罪。

7月16日被执行人孙某从上海打来电话,同意履行,因为还要抚养女儿,目前拿不出20000元,让法院给申请人做工作能否分期履行。7月17日,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的调解工作,卢某最终愿意与孙某达成和解,孙某每月支付2000元,直到还完为止。当天,孙某即将2000元执行款及执行费交到法院账户,该起离婚财产纠纷最终以执行和解的方式顺利结案。

(焦作新闻热线:0391-3726788 13027588567 邮箱:1005506700@qq.com)

文章关键词:前妻 拒履行 干警情 责编:杜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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