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焦作讯(记者 周绡凯 实习生 薛静 通讯员 李奕琳)焦作市民叶某超车撞伤李某引发交通事故,没钱赔偿的叶某选择逃避。由于赔偿问题无处协商,李某将叶某诉至法院,官司打赢了,可叶某仍未主动履行,李某无奈之下要求焦作山阳区法院强制执行。最终在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耐心调和下,双方达成共识,该案顺利执结。
正值上班高峰期时,驾驶汽车的叶某超车时与骑电动车的李某相撞,造成李某多处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认定叶某承担全部责任。李某受伤当日即到医院住院治疗,叶某支付医药费1000元,便借故离开。在李某住院15天里,李某家人多次联系叶某讨论赔偿事宜时,对方始终不接电话也不回话。无奈李某将叶某告上法庭,经山阳区法院审理判决,判令叶某支付李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42960元。但除了叶某父亲代为支付的3000元,剩余的一直未支付。
判决生效后,李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叶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但经法院多方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叶某是个20多岁的年轻人,无职业,无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后执行人员经调查了解到,叶某是帮其做生意的叔叔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其叔叔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而且叔侄的关系很好,现在叶某仍在为其叔叔开车,如果能让其叔叔为叶某先行垫付这笔执行款,再由其叔叔在叶某的工资中慢慢扣除则可以解决问题。于是执行人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叶某的叔叔,积极做其思想工作,从情理入手,融入法理,终于做通叶某叔叔的工作。于是,执行人员召集叶某及家人、邻里等进行和解,李某也同意适当放弃部分执行款项,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调解协议:叶某的叔叔同意一次性支付3万元了结本案,当天签字当天履行。一起道交赔偿的执行案件终于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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