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焦作讯(记者 周凯 实习生 薛静 通讯员 吴亚男 王艳婷)打牌本就是为了消遣娱乐,没有必要过于较真,更不能因细小琐事而动手伤人,这不,焦作市的韩某和许某就因打牌时和丁某动手致其受伤,不但赔钱还获刑。
2018年4月11日,韩某在棋牌室打牌时,因丁某说自己欠其30元钱,遂与其发生口角,继而厮打起来。丁某持一铁垃圾斗、韩某执一铁板凳,二人朝对方乱抡。许某因劝架时被丁某抡了一下,遂也对丁某实施殴打。丁某妻子报警后,韩某在现场等待。经鉴定,丁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许某于2018年5月9日到公安局投案。
5月21日,韩某、许某与丁某达成赔偿协议,二人赔偿丁某9万元,并于同日履行完毕,取得了谅解。
马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韩某、许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致其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是共同犯罪,韩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许某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韩某、许某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结合韩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司法局调查评估意见,可以适用缓刑。据此,遂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韩某、许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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