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焦作市法院和交警部门正在联手推进交通违法的强制执行工作。3月23日,一名市民来到交警部门一次性行处理了98条交通违法。值得关注的是,该市民一时大意,卖车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才为自己带来了烦恼。
3月23日下午,市民常先生来到市公安交警支队解放交警大队,要处理自己名下一辆车的交通违法。民警发现,常先生名下的一辆轿车居然有98条交通违法记录。常先生说,焦作市目前正在推进交通违法的强制执行工作,因担心自己进入“黑名单”,于是决定把交通违法赶快处理一下。不过,这件事的经过让他后悔不已。
2010年,常先生购买了一辆从上海下线的大众牌出租车,车辆随后过户到了常先生名下。半年后,常先生把车辆又卖给了另外一个人。新买家满口答应要办理过户手续,但到了约定日期未见人来,常先生找不到人,车辆过户的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当时,常先生经意识到不过户可能会带来麻烦。果真,2013年,他收到了交警部门的通知,称其名下的那辆轿车到报废期了,需要办理车辆注销等手续。常先生一查才发现,车辆名下已有几十条交通违法。当时根本找不到新车主,常先生也没有处理这些交通违法。
到了2016年,常先生发现那辆轿车不再出现新的交通违法信息,他想着车辆可能已经损坏,无法上路。前不久,常先生得知如果交通违法再不处理,他很可能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被限制消费。“与其被列入‘黑名单’,不如自己早点去处理。”常先生说。他一次性处理了所有的交通违法,然后再去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常先生想为广大市民提个醒,车辆交易时一定要注意办理过户手续,不要因一时疏忽留下隐患。(记者 杜挺勇)
3月31日,正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了全县交通违法强制执行运输企业约谈会。
3月31日,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公安交管行政处罚及强制执行工作推进会。
为切实加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有效遏制酒后驾驶交通违法多发势头,胡庙派出所交巡防大队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将酒后驾驶的治理纳入常态化管理,有效的震慑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降低了辖区交通事故发生率,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
为切实加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有效遏制酒后驾驶交通违法多发势头,胡庙派出所交巡防大队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将酒后驾驶的治理纳入常态化管理,有效的震慑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降低了辖区交通事故发生率,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
为深入推进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整治,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胡庙派出所交巡防大队坚持严查、严管、严控、严治并举的工作措施,积极整治、防治结合,在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的基础上,采取早、中、晚不间断,持续加大对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至今年1月10日以来,胡庙派出所交巡防大队严格按照总队和支队关于开展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的要求,采取一系列得力措施,扎实开展此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月27日,记者从市公安交管支队了解到,近日,平顶山市首批因交通违法不及时处理被列入“老赖”人员名单现身。至此,平顶山市首批因交通违法不及时处理被列入“老赖”的人员名单现身。
为有效遏制摩托车、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按照市支队的统一要求,西平交警大队重拳出击,密织严管网格、强化罚教并举、增强联勤合作,严查严处摩托车、电动三轮、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深化违法摩托车、电动三轮、四轮车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化,为群众安全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货运通行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西平交警大队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民警严查渣土车超限超载、未按规定安装护栏、安全设施不全、假牌假证等交通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净化了道路交通秩序,确保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为进一步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的曝光力度并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开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定于每月的25日为交通违法曝光日,本月25日是2017年第三次交通违法曝光日。
为加强辖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改善城区交通安全秩序。3月23日,确山县交警大队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专项行动。大队出动警力10人次,警车3辆,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余起。
为推进全市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使交通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处理,有效减少交通违法库存数据信息,提升驾驶员守法意识,胡庙派出所交巡防大队细化工作措施,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
为推进全市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使交通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处理,有效减少交通违法库存数据信息,提升驾驶员守法意识,胡庙派出所交巡防大队细化工作措施,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
3月2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依法办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工作的通知》,就办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案件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作出明确规定。
2015年秋,家住睢县的王某、唐某带领本村6位农民工到商丘张某的置业公司打工,年底结算时,置业公司欠农民工工资款共计73000元,因多次索要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