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职务侵占罪被判刑,却对7万元退赔款置之不理,这样的“老赖”,真的拿你没办法吗?近日,中站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财产刑案件,被告人徐长鸣(化名)在失信黑名单的威慑下,主动履行了7万元的退赔款。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市民刘全新(化名)在2011年9月投资注册成立了焦作市某锁业有限公司,并聘请被告人徐长鸣担任公司法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生产、销售等工作。徐长鸣在负责工作期间,向公司指定的各地经销商发出货物,但货款未能如数流回公司。这是怎么回事呢?
纸终究包不住火,总有东窗事发时。据调查,2011年12月至2013年5月,多名销售商先后向徐长鸣转入货款共计7万元,货款却被徐长鸣用于自己的日常花销。刘全新起诉后,中站区法院一审认为,徐长鸣利用其担任焦作市某锁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便利,将本单位货款据为己有,数额较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遂判决徐长鸣有期徒刑11个月,并退赔焦作市某锁业有限公司7万元。判决生效后,徐长鸣一直未履行财产刑判决。
2016年5月,徐长鸣刑满释放。中站区法院要求徐长鸣立即支付退赔款7万元,但徐长鸣认为“赔钱不坐牢,坐牢不赔钱”,自己已经服刑完毕,因此拒不履行退款义务。2016年10月,中站区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立案之初,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徐长鸣家,但始终未见到徐长鸣。徐长鸣以“外出要债、无偿还能力”等为由,拒不履行退赔义务。法院经调查,发现徐长鸣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推进案件的执行,法院将徐长鸣纳入失信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徐长鸣的生活和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最终迫于多方面的压力,徐长鸣来到法院,主动退赔了7万元。 (记者 杨景鹏)
“涉民生执行案件”一直是镇平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重点,对于拒不执行的老赖坚决打击。
3月21日上午,焦作市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将正在武陟县某镇政府会议室开会的被执行人刘某带上警车。
为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遂平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和完善执行案件信用惩戒机制,严厉打击各种规避执行行为,着力解决执行难题,让失信“老赖”无处遁形。
为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遂平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和完善执行案件信用惩戒机制,严厉打击各种规避执行行为,着力解决执行难题,让失信“老赖”无处遁形。
2017年3月26日凌晨0:36分,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民警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被告人徐某宣布刑事拘留。
摘要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是法院结合多年的执行实际,借力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根据民事信用管理相关的规定,针对执行难的相关现状出台的破解执行难的措施。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通过多日蹲点,于2017年3月23日成功扣押到一被执行人名下的小轿车,为震慑“老赖”,促使其履行还款义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在当下,有一些人却将赖账不还视为理所当然,他们不但不还钱,在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时,还歪招想尽,花样百出。
2017年3月27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财产案件,被告人徐长鸣(化名)在失信黑名单的威慑下,主动履行7万元的退赔款。
3月27日,记者从市公安交管支队了解到,近日,平顶山市首批因交通违法不及时处理被列入“老赖”人员名单现身。至此,平顶山市首批因交通违法不及时处理被列入“老赖”的人员名单现身。
东风十里春意浓,傾情汗洒执行路;司法为民不谈苦,不负百姓维权路!当大家都在惬意春光下享受温馨周末的同时,伊川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副院长姜耀俊的带领下,准时启动每周一次的“周末大执行”!
目前李某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付义务, 向郑某赔偿10000元,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
为了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新野法院执行干警起早贪黑,不惧风雨始终将执行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不断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月23日清晨五点,小雨,大街上人迹罕至,但伊川法院的执行局干警已集合完毕,列队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