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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明察秋毫断案 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2024-04-26 14:41:01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赵明 通讯员 王莉莉)4月22日,武陟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张小亮收到一面鲜红的锦旗,当事人的言语中尽是感激之情,这既是当事人最真挚的谢意,也是当事人对该院审判工作最充分的肯定。

原告杜某某(反诉被告)与被告王某某(反诉原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12万元。杜某某与王某某系同村村民,2020年11月22日,二人经协商达成协议:王某某负责清理杜某某羊圈建筑垃圾,地面上一切附属物,王某某负责买断杜某某22万元(除杜某某的机械设备饲草外)。2022年11月22日,王某某暂付杜某某10万元,余额等王某某将地面建筑垃圾清理完毕,填埋后再将余款12万元一次性给付杜某某。该期间杜某某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拦王某某施工,如任何一方违约,双倍赔偿。同日,王某某支付10万元后,向杜某某出具金额为12万元的欠条一份。后杜某某主张王某某支付剩余款项及违约金,双方形成纠纷。

综合审判庭庭长张小亮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被告王某某提出反诉,认为附属物应当归属政府,杜某某无权出售且签订协议后私自将有价值附属物拉走变卖,部分建筑垃圾也由村委会清理,协议并未实际履行,主张解除协议并返还已付10万元。

原、被告双方争执不下,为了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仔细询问当事人,对双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全面、客观、审慎审查。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王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杜某某120000元及逾期违约金。判决后,被告王某某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案虽然争议较大,但法官全方位多角度审查案件证据,最终拨开迷雾,还原了案件真相。原告杜某某为一审承办法官公正高效的工作能力和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而感动,特意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编审:叶琼

文章关键词:杜某某,王某某,当事人,案件,被告 责编:叶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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