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3 10:12:16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焦作讯(记者周绡凯 实习生薛静 通讯员李宣伯 时俊亚)家住焦作的被执行人孙某,被拘传至法院后摄于强制执行的威力以及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2017年8月,因民间借贷纠纷,程某将孙某诉至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孙某应在判决书生效后的十日内将31000元本金及利息全部履行。判决生效后,孙某毫无还款的意思。程某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向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材料。孙某信誓旦旦向执行干警表示会尽快还款,但是却一直没有动静。鉴于孙某一直消极逃避执行,执行干警将孙某拘传至法院,告知孙某,若再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将依法对孙某采取强制措施,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听到执行干警的话,孙某知道再不还款可能就会被拘留,孙某才害怕了。摄于司法拘留的威力,孙某立刻表示要跟朋友联系,凑钱还款。当天,孙某便如约履行了所欠款项,案件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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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了新冠肺炎疫情漫长的假期后,即将开学的花季少女段某生活费有了着落。5月13日,她从卫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了自己的3360元抚养费。
一起房屋买卖合同让昔日的好朋友反目,疫情隔离更是让双方关系紧张。新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抓住矛盾关键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不仅使案件顺利执结,也让横在两姐妹心中的隔阂得以化解。
8月13日,卫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人卫辉某银行的《执行结案申请书》,声明卫辉某银行与被执行人王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归还所有欠款,案件执行完毕,向卫辉法院申请执行结案。
近日,远在新疆的被执行人张某如期将5万元执行款转账至申请人邮储银行新乡县支行账户上——这是新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运用“线上”执行模式再次成功执结的一起涉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近年来,新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以执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对内完善执行模式、对外强化执行联动,在如期实现并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扎实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为达到证明已偿还债务的目的,被告李某某私自涂改原告李某出具的5000元“收到条”,伪造证据、妨碍诉讼秩序,新乡县人民法院对李某某作出拘留五日的决定,以示惩戒。
“法官,这是俺家人欠的钱,一分不少,恁别再拘留他了!”近日,新乡县人民法院一被执行人家属代替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义务。
近日,民工老刘、老许带着一封感谢信来到新乡县人民法院,信上没有华丽的辞藻和语言,却表达出了对新乡县法院全体干警和执行工作最大的肯定和嘉奖。
6月3日,被执行人新乡某交通公司被新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公司纳税账户后,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5万元执行款。